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情形

〈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審計委員會審查年度(含各季或半年度)財務報告時,除會計師於半年度及年度查核前後提供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相關書件外,財會主管列席說明查核公司財務報表過程、範圍事項及損益淨值變動等財務分析。
  2. 相關重要審核異動或近期法規等議題更新情形,必要時簽證會計師於會議前與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等直接溝通,溝通均順暢無誤。

〈與稽核人員之溝通情形〉

(一)定期溝通

  1. 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彙整報告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2. 本公司每季召開董事會,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均列席董事會。稽核主管於每次董事會皆報告內部稽核業務情形。

(二)不定期溝通

  1. 獨立董事對於欲較深入了解之事件,不定期以電話詢問稽核主管,或主動要求稽核提出報告。
  2. 稽核人員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立即作成報告陳核,通知各獨立董事。
  3.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及會計主管於112年董事會3/3、5/5、8/4、11/3四次董事會議案內容、針對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討論後達成共識。